鉴定过了,是孽缘(女尊): 1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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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帝有四位继承人。

    大皇女凤思雪的父亲为贵君,深受女帝宠爱,爱屋及乌,凤思雪的待遇是众皇女中最好的。可惜的是,此女受宠而娇,又自甚过高,少了些城府与谋算。不过身为长女,她一直都是皇太女的热门人选。

    二皇女凤思楠就是女主,父亲为君后,但不得女帝欢心,尤其凤思楠从小体弱多病,故而女帝对凤思楠关注嫌少,但作为嫡女,同样有大量死忠。

    三皇女早夭,不在其中。

    五皇女凤思雨的父亲是四妃之首,身后有强大的母族撑腰,凤思雨的待遇与女主凤思楠难分高低。

    此女颇有野心,也全部写在脸上。女帝既忌惮她身后的母家,又厌恶外戚干政,所以对凤思雨时冷时热,时好时坏。

    而四皇女凤思霜的父亲身居嫔位,既不得女帝欢心,又没有得力的娘家扶持。再加上宫中有君后与贵妃压制,导致凤思霜在宫中境遇很糟。

    这反而培养出凤思霜的不羁性格。成年后,大姐深受凤恩,五妹有母族撑腰上窜下跳,两方势力争的乌烟瘴气。

    凤思霜不喜欢这种气氛,当时恰逢北方战乱,于是她主动请缨前往北方祛除敌寇、镇守边关,这么一镇就是五年。她虽不是四姐妹中第一个封王的,但这个安北王的封号,绝对是最有分量的。

    这也是祝佩玉选择北洲的原因,虽然时下战乱不断,但有安北王坐镇,北洲一直处于有惊无险的境遇。

    前提是,她要离军中远一些。

    毕竟她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身体,如果在安北王麾下效力,那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而且,若祝佩玉没有记错,凤思霜马上将被女帝召回京城。这一召,就是一年光景。作为安北王的文书小秘书,想必也是要去京城的。

    按照书里的节奏,男女主现在感情升温,处于黏黏糊糊的进度里。她不敢想两人因自己闹的人仰马翻,万一再被温心捅一刀,她上哪说理去?

    上次能复活那是天道理亏,这次她若又死了,那可是真死了。

    一想到这,祝佩玉整个人都不好了。

    祝佩玉在这天马行空,凤思霜也在打量着她。

    她将祝佩玉从下打量到上,又从上打量到下,最后脑子里只飘过一句话: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知是穿的太过臃肿,还是身体患有疾病,总之她就看到一件非常宽大的粗布麻衣将人从上罩到了下,远远一看,就像个臃肿的麻袋上长了个脑袋。

    天气复苏,边关小部落也都在忙着耕种,所以格外安定,凤思霜感觉自己都要闲出屁来了,正巧军中到赛岭县采办,于是她亲自带队,顺便领回去一位文书。

    她每月都要给母皇上书陈述战况,即便并无战事也需言明。幕僚虽还有几位,虽然都是废话连篇,可谁写不出从前那位文书的庄重活泼。

    一板一眼陈述会招来母皇不满,认为她敷衍了事。奏折打回边关,她又要挠头。

    她就是个打仗的,为什么要受这些罪?

    直到看到赛岭县递来的公文,通读下来,废话连篇且庄重活泼,凤思霜如获至宝,这个吏书就是她要找的人才!

    虽然奇奇怪怪,她也忍了,毕竟就是个写奏折的,平日也见不到面,由她去吧。

    她手握银蟒尖锋,起身道:“走吧!”

    祝佩玉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一想到那画面,她咬了咬牙,作揖道:“小的粗鄙不堪,又无见识,恐无法担任殿下书记一职,还望殿下恕罪。”

    凤思霜五官立体分明,走路时步伐更是坚定,即便在人群里也能轻易辨认出她的独特。

    闻言微挑眉尾,眼神锐利,银蟒尖锋一挑,枪头直冲祝佩玉面门:“你再说一次?”

    祝佩玉:“……”

    枪头上的铁锈味一股脑冲入祝佩玉鼻腔,她眼眸紧缩,枪头分明擦的雪亮,甚至能照出人影来。既没生锈,那铁锈味从何而立不言而喻。

    害怕。

    祝佩玉咬了咬唇。

    好在一旁的县令见状不妙,呵呵笑着插科打诨过去:“殿下,祝吏书的意思是,她需要时间回去收拾一下行囊。”

    凤思霜眸光冰冷:“那还不快去!”

    祝佩玉蔫蔫的应了是,仿佛身体被掏空般,直接将挺直的脊梁塌了下去,头也差点埋在胸里。远远一看,形都变了。原本是麻袋上长了头,现在倒好,就剩个麻袋了。

    还是一个行尸走肉的麻袋。

    凤思霜:“……”

    这人什么来路?她还没嫌弃她,她竟然敢嫌弃她?简直是岂有此理!

    念祝佩玉是个读书人,所以回程路上,凤思霜免去了她步行之苦,好心给了她一匹马。祝佩玉诚恳道谢,可面对人高马大战马,还是不由陷入了沉思。

    她不会骑马,只是上马这一件事就足以让安北军目瞪口呆。

    “你们说这个……人,今天还能爬上去吗?”

    “看着够呛,这不,又掉下去了。”

    “文弱书生我是见了不少,但笨成这样的,我还真是头一次见。”

    “这要上了战场?啧啧……作孽呀。”

    凤思霜耳力超群,越听脸色越黑,起初她还以为祝佩玉是故意的,最后发现这货就是很单纯的……四肢僵硬,手脚不协调。

    她实在受不了,利落下马,携着祝佩玉的手臂一跃飞上了马背。速度快到祝佩玉压根来不及惊呼,堪堪坐稳,马儿仿佛和火箭般,嗖的一下冲了出去。

    万幸,她和安北王同骑一马,还被安北王环护在身前。

    虽然很难以启齿,但安北王的怀抱当真挺有安全感的。

    她感觉心中很暖……

    如果不是到了军营就被安北王直接踹下马,她会感觉更暖。

    “找个人带她去住所好好收拾一下,”凤思霜看着倒头就吐的祝佩玉,更加控制不住心中的嫌弃:“不要让本王在军营里再看到这么恶心的穿着!”

    祝佩玉:“……”

    一点也不恶习好不好,这是羽绒服,她亲手制作的。

    废了好大的心血。

    首先,是收集鸡鸭鹅毛,她叩了三十多家农户的门才买了五麻袋。然后一根根的挑选出细细绒毛,羽毛的味道很臭,她足足淘洗七遍,洗好后又在阳光下暴晒了三天,然后选了两件不同码数的大褂子,缝合在一起,将洗好的羽毛填进去。

    前后耗时一个月才做好这么一件羽绒服!

    她跟那个想要烧掉它的女兵据理力争。

    女兵听的直蹙眉,怎么读书人这么清闲,仅仅是做一件冬衣,就愿意荒废一个月的时间。本想用强,但看她细胳膊细腿的,万一给打坏了,她如何同殿下解释?

    思来想去,女兵妥协:“不烧掉也可以,但你以后不能穿了,尤其不能再殿下面前穿。”

    祝佩玉紧紧抿着嘴,委屈,想哭。

    女兵眉头蹙的更深,直接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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