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渣男,日日被钓: 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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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三月,杭河两岸杨柳依依。城中最大的酒楼中,悠长旷远的琴声经久不息。

    “自从谈少爷接管这酒楼后,这饭菜的味道是越来越差了。”一位宾客撂了筷子,端起白瓷酒盏喝了一口,“就连这梨花陈酿也没了从前的味道。”

    “陈兄,我知你是饕民,且忍忍吧,这样好的琴声只有谈氏酒庄才能听见。”蓝衣男子望向二楼,眼中带了些痴迷,“要我说,这谈少爷实在是不识货,我若是娶了这般绝色夫郎,定然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哪舍得让他抛头露面,这般辛苦地为酒楼招揽生意。”

    他见那白衣琴师苍白着脸,微微蹙眉,轻抿浅唇,像是书中走出的谪仙似的,眼中痴迷更甚,几乎要醉在旷远琴声之中。

    却听得身后一声巨响,一位身形高大的锦衣青年砸门闯了进来,定睛一看,那青年眉眼风流,挺鼻薄唇,竟正是这酒楼老板谈锦。

    “怎么回事,这谈少爷疯了不成,竟跑进自家酒楼行打砸之事。”

    谈锦并不是故意要闹出这么大动静,只是酒楼这门年久失修,他稍一用力便造成这副局面。他将坏了的门放到一边,忽然感到有一缕冰凉的视线正望向自己,他顺着那视线回望,抬头看见二楼抚琴之人,不免有些怔愣——原主夫郎生得竟比记忆中还要清丽动人。

    二楼抚琴之人,名齐元清,正是原主在一年前强娶来的夫郎。

    所谓夫郎,便是哥儿。这是一个特殊的世界。这个世界有男人,女人,还有哥儿。男人不仅能娶女人,还能娶哥儿。哥儿外观上虽与男人无异,却能像女人一般生育。哥儿的手腕内侧有一枚朱砂痣,朱砂痣愈红,便意味着好生养,反之则说明哥儿不易有孕,这样的哥儿往往是要遭人厌弃的。

    门口闹出这么大动静,齐元清自然也听见了,几乎是与谈锦对视的瞬间,他的手心便惊出了层薄汗,一连弹错了好几个音。他避开男人打量的眼神,想要装作无事发生继续弹奏,但手指骨节处却泛起阵阵不容忽视的疼痛。这是旧疾,亦是心疾。他索性停下动作,垂眼坐在琴凳上,像是石像一般一动也不动。

    “少爷,您怎么来了?”小二凑上来,心道这位爷怎么大白天跑来了,平时这时候都在赌场,今天突然过来,难道是发现什么了?他给边上的伙计使了个眼色,那伙计会了意,进了后厨,显然是有事瞒着谈锦这个老板。

    谈锦何等精明,他们的小动作根本逃不过他的眼睛。但眼下他还不想追究,便只做不知,目光隔着重重幕帘望向二楼已然停了演奏的青年,“我来看看夫郎。”

    谈锦顺着侧边的黄木楼梯逐级而上,看见青年侧对着他不声不响地坐在琴凳上,身形清瘦,纤腰束在腰带中,看起来还没有谈锦一掌宽。手腕也是,瘦得没有一丁点肉,尺骨突出,谈锦怀疑自己一只手便能握住他的两只手腕。

    “夫郎。”谈锦走上前,有些生涩地开口。他在接受原主记忆后便对眼前人的命运颇感唏嘘,原主混账,错处良多,对青年多有亏欠。

    原主,也名谈锦,是花溪城有名的纨绔。原主的父亲经营着花溪城内最大的酒楼——谈氏酒庄,酒庄生意十分红火,谈父也攒下了丰厚的家底,可惜唯一的儿子是个混不吝,他总担心自家儿子会将家产败光,便将原主送去定陶城一家有名的书院见学,不求他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只求他能明事理知荣辱,而后内敛自谦,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原主自是百般不愿,但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不情不愿地去了。

    书院的斋舍两人共用一间,原主第一天过去就察觉他的舍友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得不像个男人,倒像个哥儿。他心中有了怀疑,便总想看看舍友的手腕内侧究竟有没有能证明哥儿身份的那枚朱砂痣,可那处竟然一颗痣也没有。

    不过原主从前流连坊间,听过许多乡野秘事。传闻曾经有一位哥儿的朱砂痣并没有长在手腕上,而是长在其他地方。他只以为自己是男子,正常娶妻,迟迟不得子,遍寻名医之后才发现自己竟是个哥儿,说不定他这个舍友也是如此。

    原主观舍友吃穿用度皆非凡品,周身气质也是不俗,心中盘算着若这位舍友真是哥儿,定是富商之子,到时自己娶了他,岂不是能做一回东床快婿。他打定主意,定要找出舍友是哥儿的证据,便在舍友洗澡时躲在屏风后偷窥,倒真叫他瞧见青年身后腰窝处一枚血红的朱砂痣……而这位倒霉舍友便是齐元清。

    齐元清本是当朝丞相之子,虽只是个不受宠的哥儿,但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养就一身傲骨。只是哥儿不准上学,他看家中兄长识字启蒙觉得很是羡慕,便借着回外祖家小住的名头偷溜出府来到这定陶城的书院念书。

    哪想到会遇见原主这种人渣。

    彼时原主在齐元清沐浴时猛地冲出来大喊他是哥儿,齐元清本就体弱,慌乱之下竟气急攻心昏死过去。见他没了意识,原主顺势将现场伪装一番,做出两人已有夫夫之实的模样。

    齐元清未经人事,醒来见满室狼藉,只以为两人真有了关系,心中悔恨不已。永朝封建,哥儿若是婚前失贞,不仅要被施以酷刑,还会令家族蒙羞。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他必须嫁给这个混蛋。

    原主一封飞书寄回花溪城,让父亲开始筹办婚礼,天天盼着齐元清带着十里红妆风光嫁入谈府,却没想到丞相要脸面,齐元清也不愿败坏家族名声,主动开口求丞相只当没有自己这个儿子。丞相子嗣众多,齐元清只是个母亲早死的不受宠哥儿,见他这么懂事主动断绝关系,丞相很是欣慰,自然是应允了。临行之际给了他一笔钱权当嫁妆,也被齐元清退了回去。

    于是成亲那日,原主没能等到期盼的十里红妆,只等到一个带着母亲遗物的相府弃子。

    自那时,原主便恨上了齐元清,钱没捞到,权也没有,反倒是多了个累赘。他对齐元清平日里动辄打骂,极尽折辱,连带着家中奴仆都给齐元清脸色。昔日丞相之子,如今连家中下人都不如。

    谈父在时,可怜齐元清遭遇,还会在两人中调节,但六个月前,谈父突发恶疾去世,原主便更肆无忌惮,白日在赌场挥霍,晚上回来便虐待齐元清,直到谈氏酒庄日渐萧落,门可罗雀,原主便命齐元清每日都去酒庄弹琴揽客,一连数月,一刻不停。

    谈锦的目光落到青年搭在膝上的手上,纤细的指尖遍布红印,指甲磨损严重,指节有些变形了,是长期劳损的结果。即便这样搭在膝上,指头也在不受控制地颤抖。“你的手……”

    齐元清将手藏在宽大的袖子中,垂眼不愿看男人,“有事吗?”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他抿着唇,哪怕面上装出一副冷淡无畏的模样,心里还是有些怕的——他怕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犯浑。这种恐惧在对方的手搭上他的衣袖时达到了顶峰。他猛地甩开了谈锦的手,手撞到古琴,发出沉闷的声音。

    “……”谈锦本意是想看看青年的手到底损伤到何种地步,却忘了自己如今正是伤害青年的罪魁祸首。青年用的力气很大,谈锦的手背被桌角撞红了,但他知道这与原主对青年的伤害比起来不过九牛一毛。此刻见青年长睫颤颤,手也不安地捏成拳头,便出声安抚道:“没事,我没伤到。”他自顾自地开口:“你不要紧张,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手伤到哪了,你若是不给我看,也无妨。我们回去找大夫来看看。”

    但青年只是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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