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喂大理寺少卿日常: 18、虎皮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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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一点消息传出?”沈鱼诧异,这算很严重的事了。
    江砚白眼中有些晦暗不明,“寺卿大人下的令。淑妃即将出宫省亲,这时候不能…有问题。”
    最后三个字他说得极慢,似乎隐隐含了怒气。
    沈鱼了然,顿了顿道,“谁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大理寺内部也有派系,沈鱼只是闲聊时听黎辞舟与小杨提过一嘴,现今的这位寺卿大人,在政见上与江砚白颇有些不同。
    “京中不平,百姓受灾,实是我的过错。郡王妃估计是听到了些许风声。”江砚白很自责,最早失踪的女童据今已有十日,却找不到一点线索,而且失踪了这么久,女童的情况,凶多吉少。
    沈鱼所见的江砚白,从来都是丰神俊朗,云淡风轻,而今日她却从他的神情中察觉到了一丝脆弱。
    沈鱼抿了抿唇,“江少卿,今日我买到了两串特别难吃的糖葫芦。”
    这话题转变的有些太生硬了些,江砚白抬眼看她。
    沈鱼眨了眨眼,“可就算是不好吃,也舍不得丢,花了三文钱买的呢。江少卿你若是买了个难吃的糖葫芦,会扔了吗?”
    江砚白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唇角漾起笑,“不会。”
    世上诸事,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身在其位,为百姓做事才是他的目的,就如买到了不好吃的糖葫芦,已经在手里了,不好吃也得继续吃,不然就太浪费了,不是吗?
    沈记到了,沈鱼笑着回头,柔声道,“江少卿,我到了,天色已晚,早些休息吧。”
    江砚白目送着她进门,直至听到了插上门栓的响动才离开。
    月上中天,有一两颗星子在天边闪烁,写着沈记二字的灯笼在夜风中摇晃着。
    翌日一早,江砚白照常上衙,小杨面色不好的从外面进来。
    江砚白皱眉,“又有女童失踪了?”
    小杨摇了摇头,“不是,隆义坊的武侯来报,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个成年男人。”
    “带路。”
    隆义坊缁衣巷内,十几个武侯围在巷前的那个水沟内,外头簇拥着一圈百姓瞧热闹。
    “怎么回事呀,这个阵势?”
    “说是死了人!”
    “阿弥陀佛,别是来了江洋大盗吧。”
    缁衣巷的百姓有些心慌,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江砚白命人将人群驱散,泥地上数不清的脚印早已经破坏了现场。
    尸体从水沟里捞出来,因着被水泡过,身体胀大了几倍,已辨不出本来面目,还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来。
    仵作到了现场开始验尸,江砚白问旁边的武侯,“是谁报的案?”
    武侯堆里站了个瘦小的男人,此时已软了腿肚子,双腿都在打颤,“是……是小人报的案。”
    男人路过这,有些尿意,便打算解个手,谁知刚解开裤带往下一瞧就看见张面目全非的脸,那人似乎是死不瞑目,瞪大了双眼。他当时就被吓得七魄丢了六魄,跌跌撞撞跑去报案了。
    江砚白又问了几句,男人老实答了,没什么其他的疑点,江砚白便让他先走了。
    仵作也差不多勘验完毕,江砚白蹲在尸体旁边,“怎么样了?”
    仵作回禀道,“死于刀伤,他身上总共有五处伤口,除了额头上的撞伤,其余都是刀伤。”
    仵作掀开了死者的衣服,指了几个地方,“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几处的伤是皮肉伤都不致命,要了他性命的,是背后的这一刀,深可见骨,从后心口进去,一刀毙命。”
    “从尸体的腐烂程度来看,至少死了有五天了,泡了水,时间可能不是很准确。”
    小杨提着刀跑来,“大人,这几日附近没有报失踪的。”
    小杨瞥了眼尸体,又仔细看了一眼,尸体面容难辨,长了满脸的大胡子,“这人,怎么有些眼熟?”
    江砚白脸上一凛,“你认识?”
    小杨左右看看,“说不准,五官都变形了,身高差不多,像是那日在沈记闹事的那个大胡子。”他又叫来那日与他一同巡街的武侯,几人看了后,都觉得八成就是那个人。
    事情还有关沈鱼,江砚白问他,“在沈记闹事是怎么回事?”
    小杨就把那日的事,简略说了说,“那大胡子还给了个小金镯予沈娘子做抵押,若是死在五日前,可能来没来得及去赎。”
    江砚白让他顺着这条线索去查,沈记闹事那日说不定有人认识这个大胡子。
    江砚白让人带尸体回大理寺,小杨很快便传回了消息,那日闹事的大胡子姓刘,因是家中独子,大家都叫他一声刘大。
    父母是早就没了的,又未娶亲,是以家中只有他一人。他无家无业,在缁衣巷赁了个房子住着,缺了钱便去码头卖力气,大多时辰是呆在赌坊,是个有名的赌鬼。
    小杨又去了趟刘大家里,锅里煮了粥已经馊了,看样子已经好几天没人住了,又找了与刘大认识的人来认尸。
    面容虽认不清了,衣服靴子却还是认识的,来人说,“这靴子是他新买的,还向我炫耀了好久。”
    这便算是确定了死者,江砚白亲自去了趟沈记。
    沈鱼正在啃鸡爪。
    白切鸡卖的不错,剩了许多鸡头鸡爪,鸡头实在是没什么人吃,鸡爪可是大有文章可做。
    沈鱼就把它都做成了虎皮鸡爪。若在配上陈年的花雕,一口花雕酒,一口鸡爪,那日子真是神仙也不换。
    鸡爪炖的软烂,不需上嘴啃,只轻轻一抿,便都皮骨分离,轻易得就脱了骨,是以吃的时候,也不必担心不雅。
    沈鱼最爱吃鸡爪上的筋了,又韧又有嚼劲。
    江砚白进门时,她面前已堆了一堆的骨头,嘴里也没闲着。
    “江少卿这个时辰怎么会来?”沈鱼连忙在围裙上擦干净手。
    江砚白不想引起恐慌,何况这里是饭馆,更不适合大庭广众说这事,示意沈鱼到后面说话。
    邓氏满脸笑意,催促着沈鱼,“掌柜快去呀。”并拉住了想要一起进去的阿莓。
    江砚白神色凝重,“我来找你,是为了一桩案子。”
    沈鱼疑惑,坐下来给他倒了杯水,“什么案子?”
    “几日前闹事的那个大胡子还记得吗?”
    “记得。怎么了?”
    江砚白面色清冷,“他死了,约莫是在五日前。”
    沈鱼倒吸一口凉气,“这……怎么会这样,难怪他没有来赎那小金镯,我还以为是他忘了呢。”
    江砚白看了一眼沈鱼,“那小金镯还在吗,能给我看看吗?”
    “当然。”沈鱼转身去算账的柜台前,回来时手里拿了个帕子,帕子里面包裹的就是小金镯。
    沈鱼连帕子一起递给他,江砚白隔着帕子捏起小金镯,屋内光线不好,他略往外走了几步,仔细看了看这金镯。
    金镯很小巧,还没江砚白的掌心大,材质是赤金的,上面只简单刻了几朵梅花,内侧刻了个篆体的“薛”字。
    江砚白盯着那小字看了许久,才缓缓道,“沈娘子,这小金镯我恐怕需要拿走。”
    沈鱼察觉出一丝不同寻常来,“怎么,这小金镯有什么不对吗?”
    江砚白把小金镯拿起,“这个镯子的尺寸和花纹,应该是四五岁的女童所带,镯子内侧刻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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