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大佬的九零年代: 6、衣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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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白被人耍了一通,宋时风要是能就这么认了那就不是混迹江湖多年的宋老二了。
    没过几天,镇子上就开始议论纷纷,狼狈二人组喝酒给□□,被人撵着揍了二里地,大冬天的身上的棉袄都被扒了抵酒钱。
    该!
    宋时风乐的多吃了半碗饭。
    想看小爷的乐子,小爷先扒了你的皮!
    这件事说来也简单,就是宋时风原来卖货收的□□让那俩货捡到,有了钱当然要消费,结果不就这样了。
    他当然是故意的,没想到当初让他上火的□□还有这神效,也算是值了。
    报复了一骗之仇宋时风心里痛快了,本来他还想提醒一下合伙人走路小心,可一看张爱国那张你欠我十八掉钱的脸就啥也没说,看好戏。
    要说宋时风也不是什么好货,瓜子都买好了就等着看人笑话,谁知道人家好像有神龙护体,硬是没人找麻烦。真是气死他了。
    陈铁军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在飘雪花,那张脸红光满面的,一看就是春风得意正当时。
    可不是得意,得了个大胖小子,喜得他们光酒席就办了十八桌,钱花得一干二净,就那也乐呵。
    “也没办法给你们带喜面,我老婆非让给你们带的点心。”陈铁军把几盒别人送的高级点心放桌上,“一人两盒,多了没有啊。”
    “你当我们是小孩啊。”张爱国笑了笑。
    “你不要我要,我吃。”宋时风把点心盒子往自己这边扒拉,非常不要脸的说,“我们三个我最小,我小孩。”
    “别动,我的就是我的。”张爱国跟他较劲,“要点儿脸吧。”
    “切,谁稀罕。”
    “你们怎么了这是又?”这两三天两头闹,凑一起真为难他们了,“宋,你嫂子给你的。”说着一本杂志丢了过去。
    “谢谢嫂子!”宋时风这句谢可比刚才热忱多了,眼角眉梢都飞了起来,高兴得抓着杂志就狠狠亲了一口。
    最新的法国时尚男装杂志,一月一期,经过香港转来的二手货,难弄得很,要不是老陈媳妇在出版社工作还没门路弄呢!
    这时候女装杂志多,男装却是凤毛麟角,一百本女装杂志里找不出三本男装的,还都是国外货,难找的很。在大部分人看来打扮那是女人的事,男人还需要打扮?可是宋时风偏偏就喜欢这个,还喜欢的毫不掩饰。
    “我说你一个挖煤的天天把自己捯饬得跟电影明星,有意思吗?”陈铁军很理解不了他的臭美,“你嫂子还说我不理解时尚,我看就是你闲的。”
    “我嫂子说的一点没错,就你这邋遢样也就我嫂子不嫌弃。”宋时风翻着杂志看得津津有味,看到喜欢的就开始琢磨什么时候自己也弄一套穿穿。
    “你这是臭美还有理了?”
    “难道我不好看?”
    “好看能顶饭吃?顶钱花?还是能让你变智商一百八?”张爱国怼回来。
    “不好看也没见你顶饭吃顶钱花智商二百二,我说你就是嫉妒!没关系,随便嫉妒。”宋时风这话也气人得很。
    “我看你就是瞎花钱。”在这点上陈铁军跟张爱国绝对站在同一阵地,非常不看好他为了臭美漫天撒钱。
    “你们这是就不想我痛快。”宋时风把杂志一卷拎上点心盒子就往外走,“我就偏要痛快!今晚你们俩值班。哈哈哈!”
    他心情极其美丽,根本不受他们俩三言两语的打击,要说打击还有他妈能打击?都歇了吧。
    出了门也没有什么好去处,天还冷,关键是没钱,任何消费场所都被排除。
    他想了想去小卖铺买了一瓶二锅头,溜溜达达拐进了回家的巷子。
    “闫冬,出来喝酒!”隔着院墙,宋时风吆喝一声。
    还是军大衣裹身,闫冬被一嗓子招唤出来,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他的狗子,大黄。
    “你,离我远点!”宋时风一看见这狗就浑身起毛,虽然也算间接救了他一回,可他见了就是忍不住小心防备,生怕它窜起来给他一口。
    那狗也不负重望,狠狠的冲他叫了一声,恶声恶气的,看着就不像好狗。
    闫冬一拍狗头,“回去。”
    狗子颠颠儿的回到院子里,安安静静的趴在地上摇尾巴。
    明明就听话的很。
    “大黄平时不这样。”闫冬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看把人吓的。
    “反正见我就这样。”宋时风没好气的说,好心情都要让这破狗给搅合了。
    “那,我替它向你道歉?”
    “有本事你让它自己跟我道歉。”宋时风一挑眉,开玩笑的较真儿。
    “成。”闫东回头招呼“大黄,来,跟哥哥道歉。”
    大黄颠颠跑过来,两个前蹄子搭在一起,冲着宋时风有模有样的作了个揖。接着蹄子一放,宋时风还没反应过来那蹄子一蹬就在他笔直的西装裤上印了土俩印子。一个裤腿儿一个,极其对称。
    宋时风还能跟狗子计较?当然能,他就这么小心眼儿!
    “闫冬!”他气急败坏的喊。
    闫冬中指一屈敲在大黄脑门上,话里都带着无可奈何的笑,“你就给我捣蛋!”
    打发走狗子,他忍笑说,“要不我给你洗洗?”
    宋时风没好气,“洗了还得烫,你会?”
    这,他还真不会。在他的印象里,衣裳洗完晾干不就完了?还要烫?他也没见几个人的衣裳是烫过的。
    仔细一看,别说,这位身上的衣裳从衬衣的领口到大衣下露出的的半截裤子,全都笔笔直,就是比别人看起来舒服,原来都是烫过。
    “你穿得可真讲究。”他感慨的说。
    “穿在身上当然要讲究,我挣钱为了啥?”宋时风摆手说,“得得,不为难你,来我这喝酒。”
    “成。”
    一进宋时风家门,闫冬彻底被那一排排的衣裳镇住。
    那衣架一看就是自己弄的,上中下三层,接近两米的宽度,层层都挂满了衣裳。从衬衫到外套,从上衣到裤子,有滑溜溜的丝质衬衫也有看着就高档的毛呢外套,什么毛衣坎肩看的他眼花,一个词表达就是壮观。
    不止壮观,更是精心,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对衣服那是真喜欢,喜欢到尊重的地步,那一件件衣服干干净净挂的整整齐齐,甭管什么衣裳什么面料,没一件带褶子,全都烫过,就像他说的,裤子洗了要烫,半点没有夸张。
    电熨斗就放在窗户底下最明亮的桌上,明显经常用到。
    哦对了,旁边还有一个矮架子,摆满了各式鞋子,打眼一看得有七八双,都跟艺术品似的干净漂亮。
    他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轻忽态度实在不应该,人家是真在意衣裳,也许不能跟他在乎大黄比,可也绝对不能当平常对待。
    “你随便坐,我去换件衣裳。”还没等他说话,宋时风已经迫不及待的拿了条裤子进了里间。
    闫冬闭上嘴,这才打量起这屋子,就像所有单身汉的房间一样,房间并不算多干净,东西随手放,地上有灰,可能两三天没扫过了,他觉得这位也就是不在家吃饭,不然没洗的碗筷可能得堆成山。
    可是这个懒汉却把那一排排衣服打理得精致又漂亮。
    整间屋子最干净的地方就是衣架跟桌子了,上面绝对没有灰,那个词怎么用来着,对,就是纤尘不染。
    他站在衣架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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