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大佬的九零年代: 4、邻居(抓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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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冬还没来得及出口的招呼被身后的大黄抢先,龇牙猛吠,状若疯狗。
    “嗬!”宋时风被狠狠的吓了一跳,很没形象的往旁边蹦了一步,差点闪了腰。他不怕狗,可这突然窜出来对他龇牙的不算。
    “大黄,回来!”闫冬出声叫住大黄,忍不住想扶额,什么时候装凶不好,偏偏这时候装,真是,真是!
    他顾不得教育狗子,赶紧非常抱歉的看着宋时风,“真对不住,真对不住,吓着你了。”
    “看好你的狗,咬了人算谁的。”手扶着腰的宋时风郁闷坏了。一整天都不顺,临了出个门还被狗凶,简直不能忍。
    “大黄不咬人。”闫冬很抱歉的解释。
    宋时风“呵呵”一声,一脸不信。
    “大黄真不咬人,他是装的,你别怕。”闫冬安抚话里带着笑音儿,宋时风那警惕的小眼神让他想起那只被大黄追着吓唬的猫,可怜巴巴的。
    “你说不咬就不咬?我还说猫都不吃肉呢,你信?得了,看好你的狗吧。”他没工夫跟他掰扯,还得去买烟筒呢。
    “诶……”
    急着去买烟筒的宋时风根本没意识到对方还想聊两句,挺腰提腿就要走。刚迈出去脚,一阵小风突然刮过,他就感觉冷风透过皮夹克往骨头缝儿里钻,冷颤还没打完一连串的喷嚏不受控制的打了出来,鼻头都酸了。
    我去,冻死个人!
    他这会儿没看到自己的模样,倒是对面的闫冬看了个仔细,鼻头红了,眼里似乎还含着水光,抱着胳膊躲风的样子惨兮兮的,看着可怜又有点可爱。
    人长得好看,惨淡也可爱。
    再一次,他把不适合男人的词用在了他身上,却根本没觉得违和。
    宋时风要是知道了得跟他好好掰扯掰扯,他一个大男人说什么可爱,明明是帅!
    “那个,你该多穿点。”闫冬扬声,终于说出了自己上次想说的话。
    这话其实真的不太和时宜,毕竟两人并不认识,还刚因为狗子闹得不太愉快。
    宋时风明显一愣,狐疑的看着他,这人是在嘲讽他还是嘲讽他还是嘲讽他?
    “天冷,冻病了不值当。还有,大黄真不咬人。”说完,也没等他回应,闫冬直接叫上大黄从他身边走过,带着心意已了的洒脱。
    当然,能拿件衣服把人裹上更好,不过他还没二到那个地步。
    他相信能再次遇着,总有第三次见的时候,没必要非在这会儿上杆子。
    宋时风莫名其妙被人喂了一嘴关心,也说不上什么感觉,就是,就是觉得那狗也许真不咬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耽搁他买烟筒。
    安上烟筒又去前面房东小食铺混了顿晚饭,宋时风终于如愿以偿的再次滚进被窝,啥也没想睡了过去。
    就在他刚刚睡着的时候,他打过的公用电话响了,可惜等电话的人早去会了周公。
    闫冬一个人回了院子,就这么会儿他已经知道那个人叫宋时风,租了邱寡妇的房子,据说要住一阵子。
    对他来说这应该是个好消息,交朋友嘛,当然是离得近更有机会。这一次见面虽然不算愉快,可他觉得这人可爱有趣,想交个朋友。
    起码看到就感觉神清气爽,养眼,心情好。
    大黄最终还是托付给了瘸腿三刚子,狗子的伙食都给了他,不需要他干什么,饭点记得给它吃别饿着就行。
    第二天一大早闫冬就跟车出发了,路很远,也枯燥,可他一颗年轻的心躁动极了,一想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就压抑不住心头的兴奋。
    他迈出了第一步,为着这第一步,他整整准备了两年。
    就像他那天晚上跟朋友说的,开大车,当倒爷,开厂子当老板,一步一步走出去,这是他想要过的不一样的人生,与黑漆漆煤洞子完全不一样的日子。
    且不说闫冬跟着大车怎么去开眼界,在新屋住得美滋滋的宋时风睡得太美,第二天上班硬是迟了半个小时。
    “扣工资。”张爱国一板一眼的在考勤本上做了个记录。
    “张爱国,我也是老板行吗?”宋时风翻白眼,没有当回事。自从张爱国不借给他钱宋时风再也不叫什么张哥了,张口闭口张爱国,说话更是不软乎,反正我也不求你。
    “老板才要以身作则。”张爱国半点不退。
    “我就迟到这一回。”
    “扣工资。”张爱国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说不出的讨厌。
    “你行,别叫我抓着小辫儿。”宋时风气把手上的羊皮手套丢在桌上。
    “我等着。”
    两人互怼了几句,交接了工作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说工作其实也没多少事情,前期的准备工作早完了,现在就是按部就班,也不用他们下井干活,就抓些大事小情产煤出货,再有就是偶尔陪来检查的吃吃喝喝。所以事是不多,但得耗着,陈铁军又回了家,剩下的两个人变成两班倒,每天十二个小时,就是能打个盹儿也熬人的很。
    这一忙就是一个礼拜,这天,好不容易熬到交班,又有点事绊住,等真正出门已经是夜里十点半。
    冷风刮着,月亮半掩着要掉不掉的挂着,照不亮脚下一米远。
    这破天儿。
    热气腾腾的混沌换了摊主,不过他看都没看,连着吃了一星期的馄饨,闻着味儿都想吐。
    肚子空空,脑子蒙蒙,他拢了拢心爱的呢子大衣,又把脖子上的红围巾压了压,照着手电筒紧赶紧的往回走。
    挣点钱可真辛苦。值了个十二小时班的宋时风由衷的感慨。虽然上班也没多少事,可他还是觉得累得不行。
    他从来不知道当老板还这么累,以前自己干,时间自己说了算,想什么时间休息就什么时间休息,当时还真不觉得做生意有多累,而且他看老三的摊子够大也没见他累成死狗样,怎么到这儿就全变了,就跟上来笼套的驴似的,没一天闲着,是世道变了还是他错了?
    算了算了,反正能挣钱就行,想也想不明白。
    真想去买件衣服犒劳犒劳自己。
    可惜没钱。
    他摸了摸兜儿,仅有的一点点钱都揣着身上,连顿大肉都不敢吃,还煤老板呢,说出去谁信呢。
    想起大肉他竟然馋了,等发了工资他一定要好好吃一顿!
    你说他没肉吃吧也不尽然,毕竟他还担着公关的工作,陪吃陪喝啥的总是有,可酒桌上哪是吃饭的地儿,从头到脚他就没好好吃过一回,尽喝酒了。
    他想吃肉,好好的吃顿大肉,嫩嫩的小羊肉!他要吃二斤,不,三斤!
    正想得发狠,突然前面射出来一束光,正正照在他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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