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同人]玉荆棘: 25、麒麟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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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纹身,《老九门》里佛爷的是朱砂加鸽子血,而我瞎编了阿蘅的纹身成分。这段时间写毕业论文写的头秃,深夜跑来更一波。日子该过就得过,张朝蘅非常淡定,对自己仿佛龙傲天的中二设定接受的很快。反正她都已经这样了,现代也回不去,就只能在张家兢兢业业地干活。
    人的记忆存储空间是有限的,就好比一个硬盘,存储空间就那么多,继续往里面塞就要适当的舍弃一部分东西。不是所有东西都有永久性的珍贵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东西就不再充当重要成分,变得可有可无起来。
    人不断地进行记忆,又不断的封存记忆,任由以往的珍贵回忆落满灰尘。
    一晃已经二十年过去,张朝蘅熬了一宿,把自己在现代的记忆详细的记录下来写成小册子。塞到暗匣里藏好以后,她舒了口气。
    她还真怕自己把原本的家人都忘了,记下来虽然说不是很保险,但是总是有份保障。
    哪一天真忘了太叔家,只要能翻到这个匣子,她就能想起来。
    做完这一切,朝蘅提笔在宣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蘅字刚落笔,就听见有人往她这边来。来的人步伐轻而快,她一扭头,就看见许久不见的张承烨站在身后。
    这人不知道去了哪里,晒得有点黑,眉眼间的冷漠淡了三分,倒有些让人想亲近了。
    “师傅?来了也不通知我去接。”朝蘅放下笔,颔首笑道。
    “不必麻烦其他人。”张承烨伸手,没用几分力,虚虚的揉了揉她的头发。
    他这次来是有事,偏巧这事儿还不能惊动大多数人。
    从外边一回来就听说徒弟被带去验血统,他连事务都没交接直接过来,就是为了看一眼这死小孩到底有没有被欺负。如今看来倒是没事,不过他也想起来一件大事,这丫头身上还没有麒麟纹身。
    确定了地位的麒麟血小孩,从小就会被绘师用特殊草汁纹一只墨玉麒麟,这麒麟便跟随着他从小到大,终生不离。麒麟纹身是张家人中翘楚的标志,代表着能力和地位。
    朝蘅若是没有麒麟纹身,便还不能完全算是麒麟血继承者。
    这次他赶回来,必须在下次任务外派之前将她这纹身的事情解决了。
    “朝蘅,麒麟血已验,便是要烙印麒麟了。”
    正沉浸在见到熟人的喜悦中,冷不丁一听见烙印二字,张朝蘅吓得差点撞到身后的桌子。
    她惊讶的看着张承烨,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烙印……听着就很痛,若是烙印某个印记也就算了,麒麟那么复杂的图案,烧红的烙铁肯定很大一块。这样的东西贴在皮肉上,岂不是要比那酷刑还要酷刑?
    但是师傅这么说了,就意味着事情已经成定局,无法更改。
    她蹙着眉,显然很不愿意。
    一想到那烧红的巨大烙铁,以及皮肉被灼伤的焦痛,朝蘅就十分抵触去见绘师。但是她又无法忤逆师傅的意思,就只是不说话,僵持着。
    张承烨不明白她为何会失了笑容,但是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在意的,径直牵了她的手往绘师所在的阁楼去。
    到了堂里,朝蘅环顾四周,既没看到炭火又没看到烙铁。
    房间里光线很暗,窗户都关着,虚虚打开一条缝儿透了些光。屋里只有一排排的木架子和各种罐子,收拾的很是整洁,却弥漫着一股不甚好闻的药味儿。穿着黑色袄裙的年轻女人端着小盆子出来,看到他们以后愣了一下。
    “承乐,我带这孩子过来了。”张承烨把她往女人面前一推,自己就要掀开帘子出去。
    朝蘅拉住了他的衣角。
    张承烨回头,把衣角从她手里解救出来,向来平静的神情逐渐转向无奈:“男女有别,我再久留不妥。”
    即使亦师亦友,也不是他能留下的理由。
    过一会儿这孩子就要退了衣物,他一个男子留下,于理不合。
    朝蘅也明白过来,脸上飞快的闪过一丝羞赧,松了手不再挽留。
    或许她想错了,这烙印并非字面意思。
    张承乐非常淡然的坐在一旁舂药,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紧紧握着石杵,将某种带刺的植物捣成汁液。有些许暗绿色的汁水溅出来,在地上留下浅浅的痕迹。她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乎身边还有个活人,眼睛就只盯着石臼。
    朝蘅走到她身边站着,看了一会儿也没分辨出她用的是什么草药。
    直到那带刺的植物完全被捣成汁液和糊糊,张承乐才抬起头来,轻飘飘的瞥了她一眼。
    “把手伸过来。”
    朝蘅不疑有他,直接伸了手过去。
    张承乐苍白的脸上才露出一丝满意,她拿了银针刺破朝蘅的指尖,捏着她的手指往植物汁液里滴了几滴血。
    只见那鲜红带着点金光的血珠迅速溶了进去,将那一石臼的深绿汁液染成赤红之色。这明明不符合混色的常规,但是却又让人挑不出毛病。汁液的表面冒了几个泡泡,张承乐将它倒出来,盛在一只青铜器里。
    她又往里面加了点东西,朝蘅认不出,只能在心里惊叹。
    “你这麒麟血倒是纯净的过了。”张承乐回头,眼里多了几分惊讶之色。
    朝蘅不做声,因为她听不懂什么意思。
    眼见张承乐拿出一套银针,她才反应过来师傅所说的“烙印”其实是纹身。
    纹身和真烙印相比,显然疼痛程度会轻得多,而且还不容易感染。朝蘅松了口气,按照吩咐坐在床榻上,褪去了上半身的衣物,露出洁白的皮肉。
    十几岁身体其实应该开始发育了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张家人体质的原因,她这具身体显得比同龄的普通人瘦小的多,胸口甚至都没多少起伏,单看身材连少女都算不上。
    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她那一身练出来的高密度肌肉,看着没啥虬结的粗线条,但是摸起来却能感觉的到这具身体的力量。
    张承乐捏着银针在火焰上炙烤,而后让她躺下。
    这只麒麟是直接纹在朝蘅右侧上半身的,从肩膀开始,张牙舞爪的在她的身上蔓延。她皮肤太白,这纹身便呈现出火焰般的金红色,美丽的让人惊叹。
    银针刺入皮肉的感觉虽痛却不难熬,朝蘅盯着房梁,走了神。
    神秘的汁液混合着她的血,在她的身体上留下痕迹,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纹身是极其耗费体力的,更何况纹的还是一只复杂的麒麟。张承乐收针的时候,额头都蒙上一层细汗。瞧着在女孩身上蔓延开的金红麒麟,她眼中似有惊艳,又有几分惋惜。
    那麒麟很快便消失了,只剩下顺着纹路的血痕。
    “三日内不要碰水,回去吃一剂药,早晚各煎服一次。”她起身去柜子前抓药,包了一个小方包扔给身后的人。
    不需要回头,竟是已经知晓朝蘅穿了衣服过来。
    “多谢。”披头散发的女孩提着药包,从她身边径直走向门口,没有回头。
    张承乐皱着眉,最后叹息一声。
    从这一只麒麟纹身开始,沉寂多年的张家,完全为这个年轻的孩子敞开了怀抱。只不过,太过于优秀,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至少,她担任绘师这么多年来,纹出如此璀璨的火麒麟的,还真只有这个名叫张朝蘅的孩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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