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为我痛哭流涕[快穿]: 90、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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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乐睫毛一直在抖,呼吸都有些哆嗦。

    他拉着秦天的衣襟:“我、我……”

    还没做好准备跟秦天吃糠咽菜,更没有想嫁给一个长工,秦天连家都没有,他要跟秦天成亲,大概要学老寡妇在村尾建茅草屋了,天天漏雨,又潮又湿。

    娇生惯养的人没有那么大的勇气,他就是贪慕虚荣,想嫁给有钱人衣食无忧。

    算不上坏。

    只能说人之常情。

    天人交战。

    明乐靠在秦天怀里,泪眼汪汪:“你会对我好吗?家里要只剩一口稀饭你会给我喝吗?你要是学坏了去赌博会把我卖到花楼吗?我们要是有孩子你养不起会把孩子送给地主当奴才吗?”

    他忧心忡忡,还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仰起头,睫毛染泪,“秦天。”

    秦天被一连串的问题问的头蒙。

    他感到匪夷所思,好笑又好气,但对上明乐的眼睛:“……嗯。”

    明乐伸手,很小声:“我小小的信你一下哦。”

    他郑重道,“我是我娘的心肝,你以后要是不要我了,可以叫我娘接我回家。”预想了所有的坏结果,还是决定喜欢一下下秦天,“你可一定要对我好。”

    秦天一穷二白,他就图秦天对他好了。

    秦天看出来了,他心软了:“真蠢。”

    明乐歪头:“为什么要骂我。”

    他不高兴了,“这就是得到了就不珍惜吗?娘说的没错,你们男的就是贱蹄子,就是要钓着……唔唔。”

    秦天捂住明乐的嘴:“你娘教你的私房话就不要往外说了。”

    他心累,“你自己记好就行了。”

    明乐的娘亲,以后也是他的丈母娘的毛春兰,在这鲤鱼乡也是个厉害人物。

    就连他和明乐来往都被默许了。

    也不是别的,他们好像都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物。

    就这个蠢货,白长了双漂亮的眼珠子:“我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不至于卖妻卖儿,也不会学坏赌博。家里要是只剩一口饭我割自己的肉都一定让你吃抱。小祖宗,我稀罕死你了,不会不要你的,逃荒我都背着你,你要死了我也绝不苟活,我直接给你殉葬。”

    明乐觉得秦天在骗他,但他没有证据。

    他也不挣扎了,眨巴着眼睫,很乖的样子:“秦天。”

    秦天嗯了声:“说。”

    明乐:“殉葬犯法的。”

    秦天:“……”

    他就说说,沉默完,“没事,我偷偷死,不会被人逮到的。”

    明乐破涕而笑。

    他还有点害羞:“那你什么时候来我家提亲啊,家里已经在给我相看了。”

    恰好走到门口的毛春兰,隔音不好,她听的一清二楚,咳嗽两声,在里面一阵兵荒马乱后,她推门进去:“练字练的怎么样了?”

    儿大留不住啊。

    明乐显然有点心虚:“还好……还好。”

    他见毛春兰好像在找东西,立马站起来,“娘!”

    毛春兰叹一声:“娘的心肝长大了啊。”

    总这么混一起也不算个事,比起明乐大富大贵,她更想明乐无忧无虑快活一辈子,但她生的哥儿她懂,漂亮是真的,蠢也是真的,怜爱的抱着明乐安抚,“娘给明乐招个上门女婿吧,都不用分家,娘可以一直看着明乐。”

    这话不是说给明乐听的。

    是说给秦天听的。

    秦天在屋檐上,他盘腿坐着,托着下巴,嘴里还叼着一片叶子。

    想让他当上门女婿?

    他这丈母娘真敢想。

    柯明乐定亲了,和一个穷小子秦天。

    这伤透了方圆几十里未婚小伙的心。

    柯家的哥儿不是一心要攀高枝?柯家老太太怎么同意的?

    秦天拿的聘礼不少,五十两的白银,都够在县里买套宅子了,他还是倒插门。

    柯老太太虽然不是太满意,但也知道这是门不错的婚事了。

    老光棍还不愿意倒插门呢,秦天一个年轻力壮还有本事的人愿意给他们柯家当半个儿子很可以了,主要是老太太也舍不得明乐嫁出去,一年回不了两趟门。

    疼了这么多年的哥儿怎能可能不偏心眼。

    日子定在三月二十五,宜嫁娶。

    柯明允一家搬到了县城里,柯家大伯还是很孝顺的,日子好起来了,也想接自家娘和爹去享享福。老太太没同意,也不是怄气,是看柯明允这么出息她也看开了,子孙们过得好就行。

    她只是习惯了住乡下。

    就是可能当不上老太君了。

    柯明允是真的出息了,跟县老爷都搭上了关系。

    秦天跟明乐定亲后,有意避开柯明允,但是柯明允很坦荡,说商量事的时候明乐也可以去。

    他还需要秦天帮忙。

    万朝元还是第一次见柯明允的堂弟,比许多京中小姐都要好看,粗布麻衣不掩姝色。

    要不是他心有所属恐怕也会动心思。

    开始还觉得秦天是眼瞎了才不喜欢柯明允,现在觉得柯明乐只要有一张脸便胜了许多人。

    四人在酒楼吃饭。

    桌上有盘腌蟹,蟹很肥,流着黄。还有盘醉虾,两盘都是生食。

    这都是柯明允推出的。

    明乐不吃,也不让秦天吃:“生的,不许吃。”

    看着就骄横。

    万朝元自诩挺了解秦天的,秦天不像是被哥儿牵着鼻子走的人。

    令他大跌眼眶的是秦天还真就停了筷子。

    “厨房里还有活蟹,要不要吃炸的?”秦天记得明乐嘴挺馋的,那时候可锲而不舍的蹲了好几天墙角,柯明允做饭不会躲着他,他学会了挺多,“虾也是,我去炸一点,给你当回去路上的零嘴。”

    少东家在这,不蹭白不蹭。

    明乐想吃,但怕生,不想在这儿坐着:“那我也去。”

    秦天自然的牵起明乐的手:“我们出去一下。”

    万朝元:“……”

    他看向柯明允,见柯明允眼里有着欣赏,很有危机感,艰难道,“明允也喜欢给哥儿做饭的男人?”

    他不会啊!

    “嗯?”柯明允不在意这个,他在意的是尊重。来到古代这点就很难跟人沟通,秦天愿意给柯明乐做饭,说明秦天没有男尊哥儿卑那一套,感觉说了万朝元也不会懂,假笑道,“我是喜欢这样的。“

    万朝元倒感觉这样挺没有男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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